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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熊曉嵐 99年7月22日後,由於我當時學法不深,在單位和派出所被迫寫了所謂的“四書”。2009年6月18日至25日,我被610非法劫持到洗腦班。邪惡強迫我在他們寫的備忘錄上簽字,我拒不簽字,後來別人代我簽了。嚴正聲明:以上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;別人代簽的字作廢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7月2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8/4/20584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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