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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肖桂芳 7.20時,邪警來我家,由於當時法理不清,我主動交出了《法輪功(修訂本)》,並順邪警的話說了“不煉就不煉”。這麼多年,我還一直末覺得自己當時的言行是錯的,直到近幾天有同修指出,我才發現了錯誤。嚴正聲明:多年前對大法所犯下的錯誤言行全部作廢。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7月2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8/4/20584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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