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寶芹 2008年元月,我在向世人講真相、勸三退的時候,被不明真相的惡人舉報。被惡警帶到公安局後,他們問我:“你還煉不煉?”我說:“現在沒時間,沒煉,以後有時間再煉。”這是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,我聲明作廢。從今以後我一定嚴格要求自己,堅修大法,跟上正法進程,一修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7月2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8/4/205843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