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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夏俊明 我因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,於零八年五月十八日綁架,並非法勞教一年。由於我平時學法不深,人心太重,在勞教所殘酷的環境下,怕肉身受到傷害,在監獄做了不該做的事,說了不該說的話,並隨大流唱了不該唱的歌。回來後,通過加強學法,認識到作為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,不管在任何環境下都不該向邪惡妥協,不該聽從邪惡的命令和指使。我感到痛心和悔恨。在此嚴正聲明:在監獄中所做的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緊跟師父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7月1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8/6/20601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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