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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鄭發芬 2009年7月8日,某縣公安局派單位邪惡人員逼迫我寫所謂的“保證書”,被我當場嚴厲拒絕了。事後邪惡並不甘心,逼我丈夫代我寫“保證書”,這時我人心出來了,正念不強,沒有制止丈夫。丈夫迫於壓力為了交差配合了邪惡。我對師尊、對大法犯了罪,對不起師尊的慈悲苦度。嚴正聲明:我丈夫代我寫的那個所謂的“保證書”全部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7月2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8/6/20601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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