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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柳芝梅 我因為在校修煉法輪大法,被非法判刑12年。在那個監獄黑窩裡,中共惡警迫害人的手段極其陰毒、流氓。它們7天7夜不讓我睡覺,用鉗子破壞指甲,打腳踝,幾度我都被打得昏迷過去,甦醒後又是暴打。它們目地只有一個:逼我放棄對法輪功真、善、忍的正信。當時我覺得天都塌下來了,我的精神、身體承受能力達到了極限,被迫寫了所謂的“保證書”。漫長的7年6個月的牢獄生活後,我被釋放回家。母親承受不了打擊,不久去世。我和父親相依為命,住在廢棄的破磚窯裡,生活相當困難。感謝慈悲的師父,安排善良的同修向我們伸出援助之手,幫助解決實際困難。有師父的慈悲呵護,有那麼多同修的無私幫助,我已經看到了曙光,對前途充滿信心,我的身心正在最快的恢復,我也會以最快的速度從新走回來。嚴正聲明:我在高壓強迫下,被逼所寫、所說的一切有損於師父、有損於大法的東西一律作廢。強加的迫害我永遠都不會承認,從新修煉,堅信師父,堅信大法,加倍彌補損失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8月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8/7/20604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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