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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徐桂連 我是97年7月份得法的。可自從7.20以後,雖堅持學法、煉功,把自己當做一名修煉人對待,可是居民委讓簽煉不煉的字時,我本人不知道,我婆婆“代表”我簽上“不煉了”,我知道後竟沒有到居民委去說明情由,而是順著婆婆去了,雖說不是我本人簽的,可也代表著我本人。在此,我再次嚴正聲明,以前所寫、所簽的不利於大法的一切作廢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2年1月1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26/2386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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