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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陳瑞芳 我萬幸於1998年9月喜得大法,身心發生了巨大變化。1999年7月20日以後,單位“退休管理辦公室”三天兩頭來家騷擾,要我放棄修煉,寫甚麼“保證”。在單位、家庭的內外壓力之下,我很不情願的寫了一個“不上北京、不煉了的保證”。嚴正聲明:在當年違心寫的“保證”作廢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一切損失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8月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8/10/20621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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