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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於麗華 在邪惡威逼下,簽了“不煉大法了”的東西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為,聲明作廢。我要回到大法弟子中,挽回對大法損失,做好三件事,從新做一個合格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8月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8/11/20626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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