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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純文 一九九九年邪惡開始迫害大法時,我在工作單位迫於壓力、懷著怕心,寫過“保證、揭批”。都是因我平時不愛學法、不實修,遇事不在法上認識,用常人心對待,給修煉留下污點。鄭重聲明:我寫過的一切不符合大法、對不住師尊的東西全部作廢。加倍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做好師尊安排的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8月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8/12/20637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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