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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楊海霞 我7月13日在家學法時被警察綁架到看守所,在7月23日被釋放時由於放不下的人心所做的簽字、按手印、滾指紋、照像等一切背離大法的行為都聲明作廢。今後一定走好師父安排的修煉路,堅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7月2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8/12/20637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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