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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民 由於我學法淺,不明法理,在99年7.20發生後,迫於壓力向居委會交出《轉法輪》等大法書。以後又在邪黨辦的洗腦班上,在“個人學習總結”中寫了不該說的話,向邪黨表示“我不煉了”。愧對救度我的師父與大法。現在我嚴正聲明:當時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。堅修大法到底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8月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8/13/20643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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