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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維元 九九年七二零邪惡開始鎮壓大法弟子後,當地政法部門、派出所把我叫去,邪惡用流氓手段威逼欺騙我寫 “以後不煉了”的保證書。在這種情況下,我寫了“不煉了”。這不是我的內心話,是極不情願的。當時我沒有意識到我犯了大錯,我真後悔,這是由於學法不深做了錯事。我對不起師父,嚴正聲明:我在高壓下寫的違背大法的文字全部作廢。加倍努力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,彌補以前的過錯,緊跟師父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6月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8/14/20648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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