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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於曉春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後,單位邪黨會上規定一律不准煉法輪功,並讓逐一表態,交“保證書”,交大法書,毀老師講法錄像帶。我在關鍵時刻,由於嚴重的怕心,摔了這一恥辱的大跟頭。嚴正聲明:我所做、所說有損大法的一切言行統統作廢。遵照師尊的教誨努力學好法,做好三件事,加倍努力彌補自己犯下的罪過,跟師父回家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8月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8/14/20648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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