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胡朝陽 在我當常人時,派出所把我叫去幫妻子(大法弟子)寫“不煉法輪功”的保證書。在此我嚴正聲明,我以前所寫、所做的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!並和妻子一起精進實修到底,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8月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8/14/206482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