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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徐翠珍 我是在一九九八年十月份有幸得法的。在得法前我有無數病業纏身,如冠心病、血壓高、糖尿病、血脂高、胃疼、氣管炎、哮喘、動脈硬化、膽囊炎、膽結石、血壓高等,四處求醫,光藥費一年支出近萬元,給家庭造成負擔,自己對生活失去信心。我剛走近大法二個多月,師父就給我淨化了身體,使我身心得到了巨大的變化,心靈得到了昇華,走路感到一身輕,以前所有的病不翼而飛。可是,我萬萬沒有想到,在二零零七年臘月十七這一天,我遭到了邪惡的迫害,我家被翻得亂七八糟的,我的大法書全被翻了去,我也被帶到派出所。兩個刑警對我進行考察審問,我由於學法太少,正念不足,在邪惡的逼迫下,在查抄和審訊記錄上簽了名,按了手印,承認了邪惡的迫害。我感覺這樣做給大法抹了黑,給自己留了一個嚴重的污點,我對不起師父、對不起大法。嚴正聲明:以上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相信大法好,彌補過錯,堅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,修好自己,走向圓滿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8月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8/15/20654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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