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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彭小妹 我於六月九日因講真相被綁架後,於六月十九日被綁架到洗腦班,因放不下常人的觀念,在邪惡強制我看誹謗大法的光碟和書籍後,要求我寫所謂“認識”時寫了一些模稜兩可的話。這是自己不能站在法上認識問題,沒有正念的表現。七月七日,我又被綁架到勞教所,也是因為正念不足,在包夾的誘騙下,我寫了“遵守監規六條(其中有不喊口號、不煉功、做體操等內容)和遵守國家的法規法律”。在此,我嚴正聲明:自己在被非法關押期間的一切有損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8月1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8/16/20659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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