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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冀襄 本人於2007年3月30日從監獄出來後,被當地派出所劫持到洗腦班繼續迫害。由於怕心、正念不足,在邪惡的壓力下,違心的寫了“保證書、揭批書”等材料。出了洗腦班又給管轄戶籍寫了所謂的“經過說明”。嚴正聲明:我於2007年期間在邪惡壓力下寫的所謂的“保證書、悔過書、經過說明”全部作廢。做好三件事。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7月3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8/16/20659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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