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費勤英 我在 2009.7.10下午講真相時,被惡人舉報,被巡警強行送到派出所,在邪惡610的逼迫下,違心的寫了二句,這不是大法弟子的行為,是恥辱,實在對不起師父,對不起大法。現在我嚴正聲明:所寫、所做的背離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廢。我要堅修法輪大法,一修到底,在今後的修煉中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7月1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8/16/206592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