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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潘鳳蘭

    我在 2009.7.10下午講真相時,被惡人舉報,被送到派出所,在邪惡610的逼迫下,違心的簽了字,這不是大法弟子的行為,是恥辱,實在對不起師父,對不起大法,現我嚴正聲明:背離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廢。我要堅修大法,一修到底,今後做好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9年7月16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8/16/20659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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