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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宋希琴 在2002年11月份我被邪警綁架到看守所,問我:“你還煉不煉了?”說“煉”就不讓回家,我那時候人心就上來了,沒有正念,說了“不煉了”。由於怕心,這幾年也很少和同修接觸,沒有跟上正法進程,更沒有認識到符合邪惡的嚴重性。後來經過學法、看明慧,我的正念出來了,也認識到了。我才知道,我說“不煉了”就是符合邪惡,給大法帶來了損失。我對不起大法、對不起師父。嚴正聲明:以上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8月1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8/17/20664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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