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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倪竹茹 我是99年6月初得法的。本來學法就不太紮實,從看守所回來,對學法更是似學非學,更談不上精進。2003年,我們廠公安處的人來我家,寫了一些不符合大法的言語,我當時簽字、按了手印。嚴正聲明:以上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做好三件事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8月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8/17/20664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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