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金蓮 我是1996年底開始修煉法輪功的,得法後身體健康,心性也得到了提高。後因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,我為了證實大法被惡警綁架拘留,強制參加邪惡610辦公室辦的洗腦班。由於學法不深,我沒有完全信師信法,帶著人心和執著心在洗腦班向邪惡說:“我不煉法輪功了”,給自己的修煉路上留下了污點,現在想起來悔恨莫及。我對不起師父、對不起大法。嚴正聲明:一切有損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努力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8月1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8/18/206709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