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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學瓊 我於2006年10月17日發真相資料時,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,被中共偽法院判兩年勞教。在勞教所裡面,由於遭受惡人的恐嚇和威脅,我產生了怕心,怕遭到邪惡的殘酷迫害,違心的寫了“三書”,給大法造成了負面影響。我對不起師父、對不起大法。嚴正聲明:在勞教所裡所寫、所說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徹底與舊勢力決裂,從新修煉,走師父安排的路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8月1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8/18/20670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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