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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趙福英 二零零一年,惡黨開兩會期間,邪惡把我弄到分局,拿出個單子,上面寫著“違反社會治安秩序”字樣,讓我簽字。因學法不深,在邪惡的偽善和對人情的執著下,我最終簽了不該簽的字。嚴正聲明:以前不符合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堅信師父,堅信大法,做好正法時期大法弟子應該做好的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8月1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8/18/20670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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