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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麗華 2008年2月26日,我因證實法被邪惡非法抓捕,在看守所關押1個月,後被送勞教所關押1年半。在勞教所邪惡的迫害下,我被迫寫了“三書”,又寫了“批判稿”。嚴正聲明:在勞教所所寫、所說對大法不好的話全部作廢。我要堅修大法到底,做一名真正的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8月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8/18/20670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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