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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謝蘭英 我在2001年去北京上訪期間被非法綁架並送到勞教所。由於當時學法不深,對法理認識不清,在高壓迫害下產生了怕心,被勞教所裡邪悟者的謊言所迷惑,向邪惡妥協,做出了不符合大法的事,還曾經向其他大法學員說過邪悟的話。為此我感到無比悔恨。從勞教所出來後,八年時間脫離了修煉,失去了修煉的環境,在此期間,當地公安局、派出所曾多次找到我,我曾經向它們簽過書面材料。現在我認識到了是配合了邪惡。嚴正聲明:以上的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從新修煉,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8月1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8/20/20681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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