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淑芳 2009年3月份,我們幾個同修為被非法審判的同修發正念時,被惡警綁架。當時我的身上裝了六張一元錢的真相幣,上面有打印的字。被惡警綁架時,我怕搜身,當時只是想著保護自己,沒有想到對大法犯罪,就假裝上廁所把錢扔進了下水道衝下去了。從那時直到現在我腿疼的無法忍受才悟到自己對大法犯了錯,讓邪惡鑽了空子迫害我。我現在聲明:上述行為作廢。誠心改過。今後盡我的能力做好三件事,彌補過錯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8月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8/20/206817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