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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褚福華 我於98年底喜得大法,身心受益匪淺,知道大法是超常的佛家高德大法。當99年7.20邪惡瘋狂誹謗大法及誣陷師父時,我走到北京天安門廣場,並打出“法輪大法是正法”的橫幅,後被非法抓捕。從拘留所出來以後,因怕心,在單位領導威逼下,違心的寫下了“不去北京上訪的保證書”。2002年10月在執著心的帶動下,被惡警綁架、非法勞教3年。在勞教所,在所謂“不修煉的保證書”上按了手印,隨後又寫了“悔過書”等。邪惡讓我代表新入所的學員發言,因怕心,我順從了它們的邪惡要求,寫了對師尊、對大法不敬的發言稿。嚴正聲明:以上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走師父安排的路,洗刷污點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8月1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8/20/20681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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