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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麗華 2009年6月25日上午,公安惡警突然來我家,把師父的法像和所有大法書都收走了,自己因正念不足,沒有保護好師父的法像和大法的書,很痛心,對不起師父的苦度。惡警讓我寫“不要出去發真相資料的聲明”,我不寫,女兒替我寫了。鄭重聲明:以上的違背大法的言行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7月2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8/20/20681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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