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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鳳雲 我是一九九七年九月得法的,由於受惡黨文化教育多年,雖然得法了,但沒有真正做到認真學法實修,只是練動作,沒有把自己當成一個真正的修煉人。七二零迫害發生後,面對著突如其來的迫害和舖天蓋地的誹謗,我怕心嚴重,加上家�堙B單位壓力很大,於是寫了“不煉”的保證,交了部份大法書,對大法犯下了天大的罪。我心�堳D常痛苦,感到對不起大法、對不起師尊。儘管這樣,師尊還是沒有丟下我,在師尊的慈悲呵護下,我又回到了大法修煉中來。嚴正聲明: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,跟師父回家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7月2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8/23/20700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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