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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揚志 我是九九年三月十七日得法的。迫害開始後,由於當時自己學法不夠,對大法的法理沒有足夠認識,當時邪黨政府叫我們去開會,當時我把大法書籍交了一部份,也交了師父的講法錄音,配合邪黨寫了“不煉了的保證書”。後在邪黨幾次檢查中籤名,由於怕心還銷毀了一些真相資料。聲明:以上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信師信法,堅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8月1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8/23/20700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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