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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保軍 去年七月份在我妻子被惡警綁架期間,由於我放不下情,開具了“妻子身體不好的證明、保外申請”,並交了保金,承認了邪惡迫害。還在有“不習練”的筆錄上簽了字,做了決不應該做的事。事後我非常後悔。嚴正聲明:我簽字的筆錄和開具的”診斷、社區證明、申請”等全部作廢。只走師父安排的修煉道路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8月1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8/23/20700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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