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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蔣德英 5月11日,我被公安惡警送到勞教所之後,受到嚴重迫害,身體漸漸出現病狀,腹部、胸部逐漸變大,行走艱難。勞教所見此情形,怕擔責任,45天後通知家人接我回家。就在一名警察扶我出門的一刻,他突然拿出一張紙叫我寫個“保證”,說是向上級交差。我驚了一下,我告訴他:“我不會做甚麼違法亂紀的事,我還可以寫給你”,於是真的寫了這句話留下。回家後,我越想覺越得不對勁,作為一名大法弟子在邪惡黑窩,除了講真相、救眾生外,就是不配合他們,不能講的就是一句話也不講,一個字也不能寫。我由於學法不紮實,遇事糊塗,造成深深的遺憾和痛苦。我對不起最尊敬的師父,嚴正聲明:在勞教所寫的不符合大法的字句全部作廢。紮實修煉,一定要同師父回家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8月1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8/25/20711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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