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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於振剛 在99年9月份我和同修走出來集體煉功,被派出所警察劫持到鎮政府非法關押,遭到惡警及鄉鎮幹部電擊、毒打。回單位後覺得自己沒做好,就進京上訪,被分局綁架並非法關押,後轉到縣看守所非法關押,遭多名惡警毒打。又轉到強制洗腦班受迫害。再轉到拘留所非法關押,縣公安局以勞教威脅,在怕心作用下,向邪惡妥協說了不該說的話,被迫違心的寫了“保證書”,同時又被勒索了五千元現金。在幾個月的受迫害中,每次遭毒打時都能感到師父在呵護自己。可是因我怕心太重,反覆做了對大法、對師父侮辱的事。通過不斷學法,認識到自己所做錯事的嚴重性,給大法造成了負面影響;認識到只有學好法、真正信師信法,才能做好三件事。現鄭重聲明:以上所有對大法、對師父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8月2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8/27/20723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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