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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修華 我因證實大法講真相,被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劫持到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。在勞教所期間,被強迫、威逼寫了“四書”及一些不利於大法的言論,做了不該做的事,給大法帶來負面影響。出所以後,通過學法及學師父的有關經文,進一步認清了共產邪黨的邪教本質,明確了大法弟子的責任。嚴正聲明:以上的不利於大法的言行全都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8月1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8/27/20723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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