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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松梅 我是97年經同修介紹有緣喜得大法的,由於當時學法不深,修的很不精進,對法理解的不深刻,只停留在感性上,沒有從理性上真正的認識大法的內涵。九九年七二零迫害開始後,由於我正念不足,沒有保管好師父的法像,被我老公從牆上撕下來,交給了社區。還有一次,老公給我提高心性,我沒過去,和他打了起來,他又把師父的小法像燒燬了,還撕了一本大法書,造下了深重的罪業。為甚麼出現這個事,向內找,這與我的心性有直接關係,我感到深深的內疚和後悔,發自內心的感到對不起師父對我的慈悲救度。嚴正聲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為全部作廢。彌補過失,緊隨師父正法進程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8月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8/28/20729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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