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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胡朝紅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,因為自己的執著,我向派出所做了可恥的妥協,在筆錄上簽了字,並違心承諾“不煉了”。嚴正聲明:我所說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法的言行一律作廢。徹底否定舊勢力的安排,堅定的修煉大法,做好三件事,彌補損失,決不辜負師尊的慈悲苦度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8月2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8/28/20729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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