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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范淑英 1999年7月20日,我在派出所說過“不煉了”。回家後,街道為我代寫了書面“保證”,我簽了字。2000年12月末,我去北京上訪,在乘火車時,惡警為堵截上訪人員,讓乘客罵師父,我因怕被截回,就違心的應付了惡警。2003年4月至2006年2月,我被非法勞教三年,由於學法不深,正念不強,違心的寫了“決裂書”、“悔過書”、“揭批書”,幾乎每天都在做著對不起師父、對不起大法的事。我非常難過,感到對不起師父的慈悲苦度。嚴正聲明:我以前所說、所做對大法、對師父不利的言行及所寫的“三書”全部作廢。堅修大法,儘自己最大的能力彌補過錯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8月1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8/29/20734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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