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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何瓊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一日,我被國保警察綁架。在派出所,惡警問我是不是煉法輪功的,從甚麼時間開始煉的,有甚麼好處等問題。我一概回答,並在我的回答筆錄上簽字、按手印。由於平時學法不深,法理不清,我自以為是在證實大法,結果被邪惡鑽了空子,找到進一步迫害的理由。到了拘留所,我又被迫照了像,後來悟到,這是配合了邪惡,承認了舊勢力的安排。嚴正聲明:在迫害中所說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否定邪惡舊勢力的一切安排,走師父安排的修煉道路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8月2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8/29/20734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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