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宗玉 我99年4月得法。由於自己沒好好學法,有怕心等,十年間多次被非法抓、勞教,邪悟了,焚燬大法書籍,背叛大法,背叛師父,出賣功友。在勞教所正念不足,自己妥協後又助紂為虐。在勞教所曾經罵師父,罵大法,寫“四書、揭批”,服從獄警管理,答應邪警的要求“將本人揭批文字上網且不能聲明作廢”。現本人清醒的認識到自己所做所為罪大惡極,破壞了大法,犯下了深重罪孽,對不起師父的慈悲苦度。現本人嚴正聲明:以上的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堅定的信師信法,正念正行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7月3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8/30/207413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