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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穎 九九年七月二十號以前,因為沒重視學法,沒有嚴肅對待修煉,由於怕心,做了最可恥的事。在車站,汽車被蓋縣公安局非法截住,我按照警察的要求在它們寫的“經過”上按了手印。零四年十月被綁架到拘留所期間,由於怕心,沒有堂堂正正證實大法、救度眾生、正念闖關,而利用身體的不正確狀態去醫院手術,並被家人以“取保候審”的方式辦回來,家人求人送禮花多少錢至今無法查證。而且師父法像、大法書被邪惡非法抄走。在被邪惡騷擾並被非法劫持到派出所時,在情的帶動下,怕家人被連累,在問我煉沒煉功時,我回答:“從回來沒煉,家人不讓煉。”並被強行拽手在它們的記錄上按了手印,並導致家人把大法資料和部份大法書毀掉,對大法犯了罪。做好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8月2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8/31/20746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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