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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李顏青

    99年因進京上訪被非法勞教一年。在強行勞教期間,由於自己學法不深,沒有做到“以法為師”,同時抱著強烈的執著因而被邪惡鑽了空子,背叛了大法,做了大法弟子絕對不能幹的事。現聲明在理智不清的情況下所寫、所說、所送的“錦旗、牌匾、鏡子”等以及家屬所簽的任何有損大法的字據、信件全部作廢。我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做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,加快步伐跟上正法進程,不再落伍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2年1月26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27/2391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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