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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祥雲 2006年8月22日,警察到我家,我用火燒盡所有的資料。由於學法不深,一直沒有認識到這件事情的嚴重性。通過向內修、向內找,認識到這是自己的怕心導致對眾生、對大法的犯罪。九九年,曾向單位交了兩本大法書。聲明:以上的違背大法的言行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8月1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8/31/20746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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