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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海榮 我98年得法。2001年,因貼發真相傳單,被邪惡非法判5年刑。在這期間邪悟,寫了“三書”,謗佛、謗法,還“勸新”進監的學員。出獄後,不煉了,甚至提到法輪功問題時,還說了違背大法的話。奧運期間,街道負責人找我談話,我也配合了。通過學法,我認識到,過去的所做所為是對師父的背叛,對大法的背叛。嚴正聲明:以上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正念正行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8月2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9/3/20763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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