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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付麗華、王艷玲 曾經在小學生假期“安全公約”上簽過字,(因學校要求家長簽字)上面第九條規定:不准參與賭博、迷信、法輪功活動,同時要勸阻親友遠離上述活動,後經同修點悟,知道簽字是錯誤的(曾2次)現聲明作廢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2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7月1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9/4/20768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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