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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陸蘭華 我在1997年8月份得法,由於學法不深,常人的根本執著沒放下,於2000年5月份在勞教所裡寫下了“保證書”。從勞教所出來後,我又勸別的學員燒大法書籍,徹底走向大法的對立面。師父慈悲,沒落下我,使我於今年六月份在大法弟子的幫助下終於醒悟,從新走到大法中修煉。嚴正聲明:以前所寫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堅修大法到底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一切損失,勇猛精進,直至圓滿隨師還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8月3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9/5/20774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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