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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果純芳 7.20之後,我被當地鄉政府、派出所的不法人員經常騷擾,逼迫我污蔑師父和大法。我的家人也經常受到不法人員的恐嚇和威脅,並被罰巨款,給家人從精神上與生活中造成了重大壓力。在這種情況下,我由於怕心,違心的簽了不該簽的字,給大法抹了黑。我修大法沒有錯,做好人何罪之有。嚴正聲明:以前所說、所寫不符合大法的言論全部作廢。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8月2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9/5/20774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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