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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張露

    由於我把真相材料郵給了當地公安局長,並寫信告訴他好好看看《轉法輪》這本寶書,要對法輪功有正確的看法,同時告訴他善惡有報。他接到信後馬上帶領三四個公安人員到我家抄家,又強行把我帶到看守所,又判我勞教一年,把我送到戒毒所,經過體檢後勞教所不收我,又把我帶回看守所。他們叫我回家“保外就醫”,公安局叫我寫“保證書”。因為我學法不深,帶著常人的名、利、情,還有很多心放不下,使大法受到很大的損失。我個人也是特別痛悔,特別是看過師父的《正法時期大法弟子》的經文後,靜下心來學法,從法理上有了深刻的認識。我要珍惜學法、修煉,加倍彌補我所造下的一切過失,放棄一切常人的心和壞思想。更加努力的去做講清真相,揭露邪惡,救度世人的大法工作。堅定的跟上正法的進程,要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2年1月28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28/2395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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