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廣州黃欣 修煉法輪大法是我的選擇;堅修到底也是我的選擇。法輪大法所給予我的智慧和胸懷,所給予我生命永遠的美好是用任何金錢、任何高官厚祿都換不來的。 我嚴正聲明,於99年7月中旬在廣州港公安局內被強迫寫的所謂保證書(抄了公安部的3條)作廢。 我曾在單位、公安局的壓力下交了幾本大法書和一張師父的掛像。後來認識到這是錯誤的行為並堅定地抵制它,也為自己這些錯誤的行為感到深深地痛悔,沾污了自己神聖的修煉。 揭露邪惡,堅修大法緊隨師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0年1月2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/29/7429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